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何时可以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后,就可以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人与发包人利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签订全就需要按要求履行,那么何时可以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什么时候可以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土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中止土地承包合同:

经承包及发包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及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外迁或者主要劳动力外迁,转入城市或其他村,户口也外迁的;

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全部被征用或者被批准占用的;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闲置、抛荒2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该耕地,解除承包合同;

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所承包的土地遭到严重破坏,所承包的土地合同已无法履行。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变更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不存在原合同关系,就不可能发生变更问题。对无效合同和已经被撤销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对可撤销而尚未被撤销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不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而采取协商的手段,变更XX些条款,消除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现象,使之成为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合同变更,通常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或依据XX项具体原则或标准。这些程序、原则、标准等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约定。

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变更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产生。例如,我国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变更主要是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而产生的。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各国法律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利益,预防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对变更合同规定了一定的方式。法定的变更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必须遵循的,如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则当事人即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依据传统民法,债的变更有要素变更和非要素变更的区别。要素的变更是指债的标的的变更,如将买a物变为买b物。而非要素的变更,则是指合同标的以外的有关数量、履行期限、地点、价款等各种条款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指非实质性的条款的变更,换言之,这些条款的变更并不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和新合同关系的产生。

但合同在变更以后,尽管没有在内容上发生实质性变化,但毕竟有一定的变化,因此可以说合同的变更使合同关系保持连续性,但很难说具有同一性。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98506762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