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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解除合同协议书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Tags: 员工解除合同协议书,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孙大勇律师,福田区股权转让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员工解除合同协议书

  工作是每个人生活的常态,也会在一个时间段进行工作的转换。那么员工在入职的时候会与相关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此同时,员工离职的时候也需要写一份员工解除合同协议书。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个很正式的事情。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员工解除合同协议书。




  一、员工解除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二、劳动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实践中,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劳动法上的一个重大问题。直接涉及劳动合同的效力,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失和权益的保护,容易引起纷争。


  劳动合同解除包括三种: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意志行为,并不以对方的意志为转移,单方解除不当,就会损害对方利益,破坏合同的效力和尊严。


  所以,《劳动合同法》除明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另外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从上述规定来看,应该说《劳动合同法》充分考虑了劳动者的弱者地位,对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比较宽松。


  三、劳动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12个月;。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分享的关于员工解除合同协议书的相关书写问题以及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希望在您离职的时候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很重要的事情,因此在员工与用人单位商议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搞好相关的离职证明,以防万一以后遇到麻烦。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合同成立生效之后,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但合同在某些法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我国合同法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很多人可能不了解相关知识,今天就给大家带来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的相关知识。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


  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债务人以行为表明其到期将不履行合同,比如债务人将惟一的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此时,预期违约人到期不可能履行合同,这就是默示毁约。


  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如果继续履行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债权的履行利益仍然能够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径直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而应催告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此时债权人获得单方解除权,可以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催告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请求履行的通知,合理的期限,是指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合理期限的长短,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合同法定解除权怎么行使

  因不可抗力产生法定解除权


  《合同法》第94条第1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合同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应该解除,并非一出现不可抗力情形就产生法定解除权,如果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不严重,没有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就不能解除。这个法定解除条件实际上是在出现不可抗力以后,对合同解除作出了限定的条件,只有在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解除,而不是只要出现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


  因预期违约产生的法定解除权


  《合同法》第94条第2项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实际是对明示和默示预期违约的规定,在一方当事人明确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的,非违约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选择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合同对双方不再有约束力。规定这项制度的目的是让预期违约的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以解除合同的方式,尽快从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因迟延履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


  《合同法》第94条第3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4项的前半部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况下的迟延履行,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未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对方订立合同目的落空,没有继续履行的意义,这种情形可不经过催告程序。这两种情况其实质都是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均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给大家带来的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大家想要解除合同,也一定要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办事,在符合法律的规定下,一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联系进一步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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