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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业主状告“高级住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8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本报鞍山消息(特派鞍山记者王世海)有着24小时保安和录像监控的高级住宅鞍山绿色嘉园小区竟然有歹徒半夜闯进打人抢劫,而且该歹徒还利用这个高级住宅小区安全漏洞,连续作案。昨天,受害者白冬玲将物业管理部门鞍山市北方元成物业发展公司和开发商鞍山市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据悉,这是该市第一桩高级商品房住宅小区因物业管理而引发的赔偿诉讼案件,居民将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同时告上法庭也是首例。
 
  昨日,鞍钢某厂职工白冬玲对记者说,去年4月,她在鞍山市立山区绿色嘉园小区买了一套高级住宅。5月7日,她独自在家,突然一歹徒闯进她家卧室,将她一顿殴打,她一边呼救一边反抗,后被打昏,手机和300元现金被抢走。白女士苏醒后,迅速报警。后经医院诊断,白冬玲面部组织和两颗门牙受损。
  鞍山警方也证实了白冬玲反映的情况,他们称,接警后他们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物业小区两名保安正在保安室内睡觉,而且保安室内的监控系统的录像带漆黑一片。
  白冬玲的意外遭遇发生后,小区内每栋楼前的照明路灯开始送电。5月11日晚,抢劫白冬玲的那名歹徒再次到该小区作案时,被保安发现,警方赶到将其抓获。歹徒交代,他利用物业小区管理上的漏洞,已经行窃30多次。
  据白冬玲家人称,事发后,她找到开发商鞍山市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物业管理部门鞍山市北方元成物业发展公司协商处理此事,双方互相推诿,物业管理部门也没有安慰致歉。
  白冬玲认为买这个小区房子时候,开发商称“有24小时保安,24小时红外线监控报警系统……”而开发商出售的房屋不符合房屋合同中的规定,所承诺的小区基本设施不齐全,且承诺的红外线监控报警系统根本没有安装,安装的普通监控系统还没有辅助灯光。而物业管理部门没有按管理合同履行职责,其保安在工作期间睡大觉,对发生危害业主安全的行为不能发现,使业主受到物质损害和人身伤害。因此上述两家单位理应对其过错行为承担责任。为此,白女士向铁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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