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终止
经典案例
合同知识
合同诉讼
合同履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合同终止
经典案例
合同知识
合同诉讼
合同履行
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合同订立
合同义务
合同法规
合同范本
合同违约
合同保全
合同新闻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订立
合同何时、何地成立
发布时间:
2014年2月7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合同何时、何地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承诺迟延的处理
2.什么是显失公平
3.浅议行政执法承诺制
4.不可撤销的要约
5.要约的条件是什么
合作网站
B
滨江刑事律师
C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常德婚姻财产律师
常德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律师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常德离婚律师
常德刑事辩护律师
D
大理合同律师
大理交通事故律师
大理离婚律师
大理刑事律师
G
贵阳公司法律顾问
贵阳合同律师
贵阳刑事律师
贵阳知名律师
H
黄岛区刑事律师
J
嘉定刑事律师
K
柯桥合同律师
柯桥交通事故律师
柯桥劳动律师
柯桥离婚律师
柯桥律师
昆明房产律师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昆明刑案律师
N
南宁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南宁刑事大律师
南宁刑事律师
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P
沛县婚姻家庭律师
Q
齐齐哈尔资深律师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
琼海刑事律师
S
陕西刑事律师
上海特许经营律师
绍兴案件律师
绍兴交通事故律师
沈阳毒品案件律师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T
天水知名律师
W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温州资深刑事律师
武汉海事海商律师
X
萧山赌博犯罪律师
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萧山离婚律师
萧山刑事律师
萧山刑事律师
Y
盐池律师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798506762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