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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前将合同文本报市工商局备案?

发布时间:2014年1月30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1.房屋的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2.居住物业管理合同,住宅装潢合同;
  3.旅游合同;
  4.供用电、水、气合同;
  5.运输合同;
  6.邮政、电信合同;
  7.市人民政府认为其他含有格式条款需要备案的合同;
  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和前款规定的,视为格式条款。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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