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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商部门从合同入手巧治行业“通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停水、停电导致开发商违约也算“不可抗力”?在物业公司指定停车场停车,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负责?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这些“霸王条款”多存在于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等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属于容易发生合同违法行为的领域。

  针对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及近年来一些合同违法出现的智能化、复杂化和反查处等新特点,市工商局从去年开始变合同的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从合同入手查找问题,巧治行业“通病”。商品房买卖和建筑施工是受人关注的重点领域,极易出现合同纠纷。市工商局对这两个领域的合同实施免费备案,以规范合同行为,防范合同风险。仅金州工商分局就备案346320件合同,若没有工商部门的合同备案,购房人既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公安部门也不给办理落户手续。如今,金州区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社会投诉率明显下降。不平等条款存在率已由2005年的85%以上,下降为2009年的零。

  电信行业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向来投诉比较集中。市工商局利用4个月时间,检查了本市426户相关企业,将收集到的近2000份各类通信和物业服务协议,对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商业习惯和行规逐份审查,整理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向全市相关企业送达了千余份公告,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改正。比如物业合同中普遍存在的“办理入住手续时,水、电、热、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保留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的权利”等等,各级工商机关均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已纠正各类“霸王条款”100多条。

  目前,工商部门正向电子商务、技术转让以及知识产权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倾斜,加大对损害国有资产和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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