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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者上书人保部称建筑业成劳动合同法法盲点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彭辉平曾是一名建筑工人。1990年,他离开家乡湖南省桑植县,远赴深圳打工。

  他和工友们每天的工作,便是下到直径1~5米不等的洞里,提着20多公斤的风钻机,打上10余个炮眼,随后填上炸药。爆破而成的数十米深的孔洞,会被灌入混凝土,最终构成高楼大厦的坚实地基。

  深圳地下多是坚硬的花岗岩,风钻机一开动,立时粉尘四散。机器一开就是三四个小时,人爬上来已全身灰白,只能看见两个眼珠转动。吐口痰,也带着泥浆。但建筑公司却没有提供任何防护措施,连口罩也没有。

  这些远离家乡的农民工很少意识到,尘肺病在侵蚀他们。开始感觉是乏力、呼吸困难,随着肺逐渐纤维化,接踵而至的是胸痛、咳血、高烧不退、呼吸衰竭,最后一步步走向死亡。

  去年11月18日,46岁的彭辉平就这样死了。

  “一名工友倒下了,不知道还有多少工友会陆续倒下。为什么维权这么难?为什么我们农民工的生命这样轻贱?”今年1月5日,患尘肺病的湖南籍农民工向杰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两周年研讨会”上痛心说道。

  从2009年8月起,来自北大、清华等高校的师生赴深圳和湖南进行调研,发现疑患尘肺病的农民工们难获赔偿,原因就在于他们缺一纸劳动合同。而在他们深入调查的全国各地数十个建筑工地,农民工绝大多数都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尘肺之殇:“没签合同”成一道迈不过去的坎

  2008年,向杰开始出现咳嗽、胸闷,去职业病防治机构检查,却被告知须出示由用工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患者和用工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才能接受职业病医学诊断。

  但他们都没有签劳动合同。“让用工单位主动配合提供材料,太难了!”向杰说。有工人拿出当年的爆破证,公司说“爆破证过了时效,不算数”,有的公司直接跟他们说走法律程序。

  但在通过法律维权的路上,他们走得很艰难。向杰的工友王贞云决定先打劳动争议官司,但在花费近两万元的漫长程序之后,去年10月21日深圳市中院一审判决王贞云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现在,这些农民工陷入了一个怪圈:没有签劳动合同,就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就无法对包工头和爆破公司追究责任;而公司为了逃避责任,又不会心甘情愿提供劳动证明。

  工友们把王贞云的案子看在眼里,心里越来越凉。去年9月17日,80余名农民工前往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医院申请诊断职业病,但是院方以没有劳动委托为由,拒绝了他们这个要求。9月18日早上,工人们看到留在医院没有结果,便徒步1个半小时,到深圳市政府反映情况。卫生局、劳动局、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100多名工人将他们的个人信息上报给劳动局。

  今年1月4日的寒夜中,数十名患尘肺病工人在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医院门口守候。他们曾被告知,在今年年初会给他们一个答复,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还有更多的患尘肺病工人,在经历了几个月的奔波后心力交瘁,拖着病重的身体,踏上了回家的列车。

  “我们大多数人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如果我们倒下了,整个家庭就破碎了,将会面临无人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悲惨处境。所以,我们活着不只是为自己一个人啊!”向杰悲声说道。

  调查组发现,众多农民工家庭因为治病重返贫困。“他们建造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繁华都市,然后迅速地被城市冰冷地抛在身后。这就是发展的代价?”尘肺病调查小组成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孙春霞充满困惑。

  《劳动合同法》:为何建筑行业成为盲点

  向杰等人不过是4000万建筑工人大军中的一个小群体。中国快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造就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建筑市场和劳动力大军。然而,这一劳动者群体却因为一纸合同的缺失陷入困境。

  《劳动合同法》即将迎来两周年。自该法颁布以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得到显著提高。

  但据大学生“建筑工尘肺病调查小组”调查,在建筑行业,层层转包使得劳动合同签订率非常之低。在深圳受调查的200多名工人和家属,与爆破公司、建筑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数为零。

  针对深圳尘肺门事件、以及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现状,2009年12月21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沈原等6名分别来自清华、北大、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科院等高校的社会学者,联名致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呼吁“还建筑工人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一份尊严”,希望人保部加大对违规违法的查处力度,确保建筑公司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学学者研究发现,建筑行业普遍缺乏劳动合同的根源在于目前不规范的用工体制。沈原等人撰文指出,包工体制是“以经济发展为主导战略的伴生产物”。

  尽管2005年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提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同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等社会保险。然而当前建筑行业的大部分农民工只是跟着包工头工作,并不隶属于任何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这导致了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基本处于空白状况。

  根据国家建设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打击挂靠和违法分包,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但现实的情况却表明,包工头承包工程业务依然是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主流现象”。

  工人们由包工头组织进行劳动,和老板并不相互认识。工程做完之后,老板支付工资给包工头,工人从包工头那里领取工资,然后就地解散,有工程再集合起来一起做。整个过程基本上靠口头来维持,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工人与包工头之间的人情关系掩盖了与爆破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而老板们也利用这一点规避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因为疏于监督检查,导致企业长期逃避签署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劳动合同法》被轻易地“忽视”了。

  学者呼吁政府积极履责“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给了劳动者维权的武器,但对建筑工人而言,反而给了相关职能部门把他们拒之门外更多的理由。工人们经常听到的是:“有合同吗?没合同找我们来干吗?”“没合同先仲裁劳动关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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