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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资10万调查丈夫财产 咨询公司退还8万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7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内容提要:  杨女士耗资10万元委托一家咨询公司调查丈夫的财产。一年后,她没等来期待的结果,于是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终止合同返还费用。近日,上海徐汇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咨询公司无法律服务资质,应退还杨女士8万元,并解除杨女士与咨询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   杨女士耗资10万元委托一家咨询公司调查丈夫的财产。一年后,她没等来期待的结果,于是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终止合同返还费用。近日,上海徐汇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咨询公司无法律服务资质,应退还杨女士8万元,并解除杨女士与咨询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
   
  2008年,杨女士欲与丈夫离婚,为使自己在诉讼中占上风,她委托一家咨询公司作为私人法律顾问,与其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由该咨询公司代理其离婚与财产分割等事项,期限从2008年7月17日起到她离婚清算完毕时止。双方还约定基础费用为10万元整,对杨女士分得财产100万元以上部分,咨询公司可提取10%。签约后,杨女士当即支付10万元法律服务费。
   
  杨女士说,此后的5个多月中,咨询公司一直没给出调查结果。经多方打探,得知这家公司经营范围并无法律服务内容,仅能提供法律信息咨询。她认为,咨询公司未经行政许可,不得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其收取10万元委托费没有依据。她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委托协议,鉴于咨询公司已提供了一些前期服务,她自愿支付1万元咨询费,要求返还其余9万元。咨询公司表示,花费大量人力、财力查询杨女士丈夫的资产情况,现查到其丈夫名下12家公司的登记注册情况,以及31套房产的资料。由于有约在先,杨女士应将离婚分得财产的10%交给公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咨询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目的是与丈夫离婚,但至今原告未以协议或诉讼的方式提出离婚,导致合同未能履行,原告的行为显然已构成违约。但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同时被告公司也未能提供实际付出的凭证,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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