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商业银行将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到期债权转让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其他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1999年12月19日,法释(1999]19号)。
  西安市商业银行与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破产法》,载《人民法院报》,2006年11月1日。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98506762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