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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有约定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损失,则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出租人应当举证证明其损失的存在,否则,很难获得赔偿.另外,有的合同约定,如果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某个月通知对方,则提前通知的期间可视为给予对方的合理准备期间,损失赔偿可以参照该期间的租金予以适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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