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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6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生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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