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在何地起诉问题

发布时间:2015年1月5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合同,起诉,管辖,我方,住所,问题
  在何地起诉问题
  我在湖北与甲方签订产品代理合同,合同约定我方缴纳4000元垄断金。
  甲方保证不向我代理地区提供产品报价和销售。并免费提供宣传资料,彩页,海报,等三月了迟迟不到位。不负责任,我方数十次电话要求解决问题。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向我区签约客户报价。导致我方无法继续合作。请问我能否在我本地起诉解除合同?
  请律师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解答:
  合同履行地在你们本地,可以在本地起诉解决。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
  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98506762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