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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22年6月30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Tags: 违反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孙大勇律师,深圳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孙大勇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违反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

违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二、违反合同的

违反借款合同的

1、贷款方的: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我们的处理经验是: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的函”。

合同违约责任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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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条款是双方签署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的,如果一方造成合同违约,则要承担违约,赔偿损失。那么明确合同违约的重要性是什么合同违约条款适用前提有哪些条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的这篇文章。

一、明确约定违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哪里

1、在签约阶段,促使对方全面准确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谨慎签约。

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因签约人估计不足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签约一方或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守约人的利益受损引发纠纷的情形。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双方将违约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2、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因合同中有明确具体的违约约定,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促使对方尽可能的依约履行合同。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如果明确具体,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时,可以迅速确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如果守约方具有一定的实际控制能力,就可以直接依违约金条款扣款、压款,取得下一步的谈判主动。

3、如果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因没有约定相关违约条款而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时,违约方只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且对该实际损失当事人还必须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这里就存在一个加重守约方举证问题,无形中给守约方索赔增加障碍,不能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在一些实际案例当中,因当事人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违约方带来的损失,而在诉讼中难以胜诉。

4、违约的约定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当明确约定金额或计算方式、赔偿范围等,使索赔有具体的可操作依据。

二、合同违约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般而言,违约条款的适用应以有效合同存在为前提。如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定,从逻辑上来说,违约条款的效力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此机械处理并非合理。毕竟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违约则是合同设立目的未实现的救济途径。虽然合同效力因有关原因而不复存在,但其意志已体现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尤其是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条款不受合同效力影响的情形,似应有肯定违约条款独立性,使之在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认时有可适用的余地。

实务中,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违约条款一般仅限于支付违约金。理由是,支付违约金这种违约方式性质上属于预定赔偿金,当事人有选择数额多少以及如何计算的需要,同时作为救济方式,其更为关注是否有实际损失,与合同效力存在与否关系不大。而其他违约形态如继续履行、修理、重作、更换、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则不仅必然基于合同有效成立,而且当事人选择余地有限。至于赔偿损失,虽也与合同有效存在与否无必然关联,但其适用多取决于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合同打交道,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我们一定要对合同违约的重要性加以重视。对方有违约条款的限制下,就会在合同签署的时候谨慎小心,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执行合同内容,保证我们的利益得到维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南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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